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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同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”活动实施方案
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1-11-24 浏览次数:296 次 【字体:

会同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

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”活动实施方案

 

为了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,根据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《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”活动的指导意见》(创先发〔2011〕13号)精神及省、市委统一安排部署,现就全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”活动,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围绕“发展高效特色农业,培育新型工业集群,建设生态旅游名县”的总体目标,以“落实责任、转变作风、树立形象”为重点,以“工作效能提升、服务质量改进、干部群众满意”为衡量标准,着力深化“三亮三创三评”,不断推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增强服务意识,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业务水平,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,真正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。

二、参与范围

参加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”活动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包括教育、工业和信息化、公安、民政、司法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环保、国土资源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、交通运输、水利、农业、商务、文化、卫生、人口计生、税务、工商、质检、旅游、信访、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窗口单位及其基层站所(中心),石油、石化、邮政、电信等行业及其窗口单位。

三、目标任务

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围绕中心任务,确立民生为重、服务为先导向,从各自职能特点出发,深入开展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”活动,努力实现推动科学发展、促进社会和谐、服务人民群众、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任务。

增强服务意识,改进服务作风。坚持党的根本宗旨,牢固树立群众观点,思想上尊重群众,感情上贴近群众,满腔热忱对待群众。改进政风行风,寓管理于服务之中,切实纠正一些单位存在的“庸、懒、散”现象,认真解决门难进、脸难看、事难办的问题。

加强教育培训,提升服务能力。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,加大政策法规、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,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、业务精、服务优的党员队伍。以党员队伍素质能力的提高,带动本行业本单位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。

依法依规办事,提高服务效能。坚持依法行政、依规办事,公正执法,公平服务,公开办事。坚持便捷、高效、优质、廉洁原则,优化工作流程,规范服务标准,提高服务效率。

解决突出问题,回应群众期待。认真倾听群众意见,努力满足群众合理需求,整合服务资源,拓展服务领域,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、难点问题。积极推动解决劳动就业、社会保障、医疗、教育、收入分配、住房、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,切实维护群众的基本权益,有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,让群众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新变化,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。

四、具体措施

1、亮标准、亮身份、亮承诺。普遍推行公开服务事项、工作流程、办结时限制度,公示服务标准。要通过佩戴党徽、服务卡和设立党员责任区、党员先锋岗等,亮出党员身份,亮明岗位责任。设置展示板、电子显示屏、网络平台等,年初公布承诺内容,接受群众监督。

2、比技能、比作风、比业绩。对照本行业本单位先进标准和先进典型,开展“对标定位”、岗位练兵、技能比武,不断提高业务技能,争当行业“排头兵”。开展文明服务、诚信服务、廉洁服务、优质服务竞赛,促进服务态度明显改善、工作作风显著转变。开展“夺旗争星”、岗位明星、服务标兵评比,看实绩、比贡献。要普遍开展“五比五创”(比学习、创一流素质;比团结、创一流队伍;比干劲、创一流风貌;比服务、创一流作风;比工作、创一流业绩)活动和打造“阳光窗口”,形成比学赶超的创争局面。

3、群众评议、党员互评、领导点评。通过设置意见箱、发放征求意见表、电子测评系统、网上投票等方式,接受服务对象即时评价、在线评估,及时反馈群众意见,整改存在问题。结合党员自身特点和岗位实际,开展自评、互评,相互鼓励、比学赶帮。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调查研究,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、指出存在问题,提出改进意见,指明努力方向。群众评议、党员互评、领导点评每半年进行一次。

全县各行业及其窗口单位要对照先进基层党组织“五个好”、优秀共产党员“五带头”的基本要求和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”活动的目标任务,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设计活动载体,搭建活动平台,带动所在单位和干部职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、争创优质服务品牌、争创优秀服务标兵。

五、组织领导

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”活动,是整个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创先争优的重点工作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,抓好落实,确保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”取得实效。

1、落实领导责任。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活动的组织和开展负总责,要带头参加和指导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”。要成立专门机构,明确专门人员,制定具体实施意见,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,分管领导具体抓,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。

2、强化督查指导。县委各系统领导(指导)小组要发挥职能作用,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活动开展的督促和指导。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召开现场会、汇报会、交流会和定期督查等形式加强督促检查,确保活动有效开展。

3、营造舆论氛围。各单位要通过编发简报、制作专栏、悬挂横幅、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,广泛宣传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”活动取得的新成绩、带来的新气象,反映群众的评价和意见,积极推广活动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大力宣传先进典型,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

4、严格评议考核。各单位要对照“三亮三创三评”,认真开展群众评议、党员互评、领导点评,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,及时加以解决。县委将适时对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”活动进行评选表彰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共会同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1年8月31日